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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wlh2006174762
来信主题: 业务咨询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2017/2/21 15:57:07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的一名职员,我单位计划对自2011年成立以来至今的经营状况进行外部委托审计。我公司为国资委独资的企业,现想咨询,这种情况我们是否有权自行寻找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如果不可以,请问合规的做法是什么? 令外,我在审计厅的网站上看到标题为“573652016-2017年度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入围资格中标结果公告”,我们是否要在这批中标单位中选择外审机构。望领导尽快回复为盼。 此致 敬礼! 2017年2月21日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2017/3/14 19:58:30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到,正在办理中!(2017年02月22日) 吴璐华: 您好!您咨询的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审计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审计厅投资审计局局长已对您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电话回复,因为审计事权在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建议您咨询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如果您在与乌鲁木齐市审计局联络协调方面需要帮助,请来电:0991-2815935。(2017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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