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如您需要发表留言,请先 [登录]或[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网友留言  >> 领导信箱
来信人: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来信主题: 关于恳请提供伊宁市委原书记焦宝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涉及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优惠政策认定部分的申请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2015/12/29 16:04:09
新疆57365: 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位于伊宁市,成立于2004年,是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伊宁市人民政府为了引进我公司在伊宁市投资,先后出台了优惠政策。伊宁市人民政府称,伊宁市委原书记焦宝华违纪违法,贵厅对其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贵厅出具的审计报告认定,伊宁市人民政府给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的优惠政策不合法,导致伊宁市人民政府不能继续兑现优惠政策。 2015年5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伊宁市人民政府向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提供优惠政策,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与焦宝华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因此,伊宁市人民政府给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的优惠政策,属于国发[2015]25号通知继续有效范畴。   现恳请贵厅提供对焦宝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涉及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优惠政策认定部分的内容,以便我公司清楚是否贵厅认定该优惠政策不合法。 恳请贵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9、20、21、22条等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我公司提供该信息。 我公司联络人:李林,电话:13872472081;传真:0717-6370184;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收件人:李林;邮政编码:443003 如贵厅对焦宝华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没有涉及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优惠政策合法性内容,恳请贵厅书面函告我公司。如贵厅帮助协调伊宁市人民政府兑现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的优惠政策,恳请贵厅将伊宁市人民政府对接人及其联系方式告知我公司。如贵厅认为我公司以该邮件方式申请提供该信息方式不当,也恳请贵厅告知我公司,我公司指派领导前往贵厅书面提交申请。 特此申请。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2015/12/31 18:20:49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到,正在办理中!(2015年12月31日)您好,《伊宁市委原书记焦宝华、市长赛福丁﹒伊明热木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原件中未涉及到您所提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及“安琪酵母”公司内容。(2016年1月15日)

新疆维吾尔57365版权所有

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86号 新疆维吾尔57365

新ICP备08000129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0958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16

技术支持:新疆中远达电子网络有限公司

.